关于举办首期信用管理师师资暨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2019/2/21 11:13:20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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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广信用管理职业资格,培养信用管理专业化队伍,提高我省信用管理人员培训规模和培训质量,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师资和考评员队伍,进一步推动院校和机构信用管理工作开展,决定在佛山举办全省首期信用管理师师资暨考评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单位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主办单位
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办公室。
三、培训对象
(一)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普通高校、职业技术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院校及企业中从事信用管理且有一定的教学经验的相关工作人员。
(二)凡参加信用管理师师资班的学员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参加信用管理师考评员资格考核:
1.熟悉并从事本专业工作。
2.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3.具有信用管理师、信用管理师(担保)国家职业资格发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或取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四、培训师资
聘请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信用管理专家、信用管理资深培训专家组成的具有多年信用管理教学与实践经验的师资团队进行授课。
五、培训内容
(一)信用管理师职业背景介绍
(二)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设计及考试大纲
(三)信用管理师职业道德、政策法规
(四)信用管理师实务
(五)信用管理师教学实战演练
六、颁发证书
师资培训考核通过,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国家信用管理师师资培训资格证书;考评员考核通过,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国家信用管理师考评员证书。
七、培训地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能力建设中心。
八、培训费用
6800/人,含师资培训费、考评员培训费、教材费、食宿费(交通等其它费用自理)。
九、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6月20日。
十、联系方式
机构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10-57018060。
十一、其他
(一)报名时,请将报名表(附件2)连同本人小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ygl@sina.com.
(二)请将相关费用在开班前汇款到:
银行账号:电话索取010-57018060。
汇款注明:信用管理师师资暨考评员培训班+姓名。
附件:1. 信用管理师师资暨考评员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2. 信用管理师师资暨考评员培训班报名表